為充分發揮獨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結構中的重要作用,進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的運營質量,藏格礦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王作全先生于9月5日蒞臨公司格爾木辦公點,以新《公司法》的修訂實施為契機,針對公司法務及風控工作開展了為期兩天的調研和交流分享。
本次調研交流活動線上線下相結合,設立格爾木主會場、藏格成都總部、藏格老撾公司分會場。公司副總裁孫曉紅女士、高級咨詢顧問古文韜先生、法務總監戴志強先生、藏格鉀肥公司黨委書記王聚寶先生及法務部、內控風險部、董事辦、老撾公司和西藏藏格創投相關人員參加了調研交流活動。
戴志強總監首先代表公司對王作全先生前來公司調研表示熱烈歡迎,并對此次調研活動的議程及重要意義做了說明。孫曉紅副總裁和王聚寶書記分別就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的工作實際、公司法務風控發展歷程等情況作出分享。侯瑞鋒副部長匯報了公司法律實務、法治化建設、新《公司法》的學習宣傳和落實情況;古文韜顧問圍繞新《公司法》對企業管理制度的要求,結合公司情況和案例,發表了自己的見解。
與會的賈洪波部長、徐芳副部長、李倩副部長、孫立明律師、王杰律師、王瑞律師、李婉玲律師、陳怡律師、楊益、許江梅、徐思佳、張亭、朱宏坤、南文晴、姜佳欣、肖宇桐等同仁分別從公司集團化管控下法務管理體系建設規劃、數據資產出資入股、新《公司法》對股東退出路徑、企業勞動用工管理的影響、公司減資涉稅實務、公司章程修改的注意點、公司注銷制度、注冊資本制度、股東知情權等方面多角度闡述了自己學習體會并進行討論。對藏格礦業投資(成都)有限公司、老撾項目公司的基本情況、《老撾企業法》的概況進行了介紹,并就公司治理及制度執行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了深入探討。
王作全先生對參會人員的分享發言提出了寶貴意見,并針對實際操作中遇到的難題進行了答疑。王作全先生強調,本次新《公司法》修訂內容較多,公司對新《公司法》的學習宣傳、貫徹落實要有計劃、有方案,并確保新法規體現在公司各項具體制度的修改中,保證制度的可操作性,發揮好制度間的制約平衡作用,形成和諧有效的制度體系,貫徹“大道至簡”的理念。戴志強總監從公司實際和實務工作出發,提出將來要進一步提升董監高的合規意識,更好地發揮其在公司治理過程中的作用,把本次調研交流的成果落實到實際工作中,進一步推動公司的合規發展。
本次調研交流活動不僅是公司獨立董事按照《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管理辦法》發揮決策、監督、專業咨詢作用,也是維護上市公司整體利益,保護中小股東合法權益的體現,同時也是新《公司法》頒布實施下,進一步推動公司規范化、法治化建設的重要舉措。相信在公司董事會的堅強領導下,上下通力合作,必將推進公司邁向更高質量的發展。